本篇文章899字,读完约2分钟

合肥日报统筹城乡消除进程差异。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支出的28%~35%明确。 最低生活保障经营者和村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hellip …;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近日公布。 新的操作规程立足于我省省情,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强、实务较有效的创新政策。

新规章规定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同制度安排和申请程序,实现了困难群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公平性,从程序上消除了城乡差异,为城乡所有困难居民确保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温暖和照顾。 发现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审查批准程序,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另外,我省探索了将生活困难、独立户(家庭赡养不能独立户,只能独门独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疾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以保障兜底。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怎么明确? 根据新规章,各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明确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支出的28%~3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明确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支出的35%~45%。 新规章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扶贫标准,年两条线合一。 两条线合一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必须根据量化调整机构的科学调整,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按年度动态调整的国家扶贫标准。

此外,新规章还确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受理、审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批准、公示、资金发放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处理时限。

今后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保险金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决定停止发放。 有关部门根据规定,收回非法取得的低保金,可以处以非法取得的低保金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低保金未退保期间,可以不受理其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省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营者和村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关系保、人情保。

(李中厚记者华新红)

标题:【要闻】安徽省出台最低生活保障从业操作规程

地址:http://www.0551qiaojia.com/hfsh/13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