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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合肥日报》报道,市政府第八十一届常务会大体通过《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条例》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真正的黄金白银取出,从而极大地加强民营公司。
民营公司又大又强,可以获得不重复的奖项
民营公司做大做强,获得不重复的奖项补充。 《实施细则》确定,对“转型企业”和“小升规”的公司,县(市)区政府应分别给予2万元以上和5万元以上的不重复奖励。 对新进入全国民营公司500强等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将给予50万元以上的不重复奖金。
在实施企业品牌战术方面,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和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公司分别给予了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以上的不重复奖励。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安徽驰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的公司,可以获得50万元、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不重复奖励。 获得“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的公司,分别获得50万元、10万元的不重复奖励。
民营经济组织可以进入市政公用行业
《实施细则》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与外来投资者合资,合作在本市兴办公司,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办法。 具体包括:大力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公司孵化器,对新认定和年度考核优秀的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以上的不重复奖励。 外资来肥设立研发机构的,按照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不重复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基础设施行业、我市将支持民营经济组织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投资和社会事业行业。 《实施细则》确定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以独资、合作、联营、准入、特许经营等形式,参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解决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投资。 为缩短审批办理流程,实施窗口集中审批、办理,所有市本级投资项目备案、审批均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接收办理。 一般情况下,项目申报要在24小时以内进行,批准项目要在48小时以内进行。
建立“一站式”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为吸引人才,《实施细则》规定,我市创新人才测评体系,掌握国际领先技术,有重大科技成果在合肥转化,主导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有望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和队伍 并完善职称评审体制,强调事迹贡献和创新能力评审。 对在高新技术公司从事工程技术研发、生产并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不受学历、资历、身份、职务、任职年限、论文数量等限制,直接申报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人才安居行动计划》鼓励我市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高质量“人才公寓”,引进的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可以按照政策规定入住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或“人才公寓” 此外,建立省市县上下贯通的“一站式”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为中心,在户籍签证、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险等行业实现“一站式”接待服务,引领人才创新创业后患 (记者王蔚将)
标题:“《〈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条例〉实施细则》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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