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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院近日公布的年度十大模范中,列举了备受社会瞩目的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张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件。
年6月17日,张震(另案解决)、张祯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的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建设开发胜利广场欢乐街项目。 张震、张祯通过媒体给社会带来虚假推广企业的资金实力,虚构的该企业曾经成功开发了多个地下商业中心。 张震、张祯在未办理相关项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承诺采取售后服务、回购的销售方法,以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本项目及未开发建设的其他项目。 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与购房者签订认购、认缴合同,共收到购房款552200202.34元,上述款项大部分未按规定划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但被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转移至其他个人或企业账户,其中, 事发时,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退还部分购房款,尚未退还汪文等843户购房款309875541元,欠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企业工程款101372176.84元,安徽华星智能停车设备有限企业履约保证金40万元。
根据合肥中院审理,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和张瑛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使用售后服务,约定回购的销售方法,其行为违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且金额巨大。 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处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罚款人民币400万元,判处张祯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胜利广场曾经是合肥的城市地标,承载着市民深厚的城市感情。 张瑛等虚构香港企业进行胜利广场建设开发项目,欺骗社会公共投资后,资金未真正用于项目建设,曾使该项目成为社会关注的烂尾工程,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合肥中院严格审查案件证据,组织多次审前会议,多次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资料,最终基于确凿证据,认定本案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合肥中院通过严惩这类犯罪,有力地保障了地方经济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为胜利广场这个城市地标的重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本案也急于让房地产开发公司获利,为未经预售许可,以认缴方式吸收公共资金的行为敲响了警钟。
言本报记者方偲
标题:“严惩经济犯罪 护航地方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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