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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期间,长江(巢湖)的野生鱼江鲜等业者经常使用的广告语被禁止。 1月18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长江禁渔期间广告发布行为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严格规范疫情防控和长江禁渔期间广告发布行为,长江(巢湖)野生鱼江湖生等广告禁止发布。
《通告》第一副本有7个条,分别就疫情防控和长江禁渔,比较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等的广告发布制定具体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疫情、禁渔新闻进行商业广告,
记者观察到,在疫情防控方面,《通知》不得发布虚假疫情新闻,不得发布夸大防疫用品功效等广告。 特别要注意的是,《通告》禁止发布长江(巢湖)野生鱼长江(巢湖)海鲜江湖生等水产品的广告,确定不得发布人工养殖水产品冒充长江流域巢湖水域江湖生等复制品的虚假违法广告。
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全市各种媒体和平台广告文案的监控、监管和执法力度,认真查处与疫情和禁渔相关的虚假违法广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作假推广,揭露有不良影响的典型违法案例,涉嫌违法广告犯罪,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建议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广告线索,请立即拨打12315报警。
(合肥新闻全媒体记者王伟)
标题:“长江禁渔期商家禁用“江鲜”“湖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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