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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本市实施规范文件三统一工作以来,截至今年12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共收到三统一文件566件,登记许可498件,对其中118件文件有编辑意见243件,提交文件总数20.8%件。 三统一文件未被申请公开和提交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显著提高。

为了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从年1月1日开始,市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公布前,经市政府法制前置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审查、统一编号后公布实施。 它要求在部门内设立机构起草文件后,经过本部门法制从业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和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负责人审查等程序,比较有效地处理了部门编制文件程序不规范、审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另外,在市政府、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或市政府法制网站统一公布了经市政府法制统一登记号码印制的规范性文件,解决了文件公开难的问题。 市法制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三统一制度实施后,市政府法制事务专门设立了档案审查处,进行集中审查,档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度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全市档案审查工作的力量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整合,审查能力进一步增强。 ‘ 三统一制度以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为必须程序,促使各部门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重视,促使部门法制机构提高自身能力水平,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能力明显提高。 该负责人表示,在文件发表前处理规范合法性问题,将有助于尽量减少非法文件实施带来的损失,从根本上防范行政风险。

(记者赵俊松)

标题:【要闻】合肥市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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