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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汽车纳入出租车管理,7种情况的乘客可以支付车费,非法经营网络汽车最高可以处罚3万… 日前,《合肥市出租车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本月25日前登录合肥政府法制网地方立法征求意见专栏,提出宝贵意见。
网约车将纳入出租车管理范围
《草案》确定了出租车分为观光出租车和网上预约出租车两类。 这意味着数以万计的网约车将纳入出租车的管理范围。
邮轮是一种普遍理解的出租车,在公路上邮轮、车站等客人、标记出租车、安装,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旅行服务,并按照乘客的意愿行驶、行驶距离和时间收费 网约车是指基于网络技术构建服务平台,提供旅游团以外的预约出租车服务的出租车。
从数量上看,增加游轮经营权,首要以服务质量招投标方法配置。 网上车辆数量实行市场调节,必要时市政府可以实行数量管理。 不仅如此,实施市场调节价的网约车,必要时市政府还可以依法实施临时管制。
司机有资格达到60岁以下
《草案》规定,从事出租车经营服务的司机,年龄不超过60岁。
除年龄限制外,司机还必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有3年以上驾驶年龄,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不仅如此,持证上岗也是硬性要求。 司机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培训考试后,可以取得《巡航出租车司机证》或《网上预约出租车司机证》,按规定办理工作资格登记,然后从事出租车经营服务。
邮轮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车身颜色、标志,在指定位置安装车顶灯、仪表考核设备,公示运价标准和监管电话。 网络车为7辆以下的轿车,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紧急报警装置。
7种情况下,乘客可以支付车费
根据每人一辆车的要求,网约车不得访问两台以上的网约车服务平台进行经营活动。 《草案》还确定了拒绝行为的认定和侵害7类客户权益的情况,乘客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
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为拒绝行为:在无正当理由中断、终止服务或者许可将乘客交付他人运输的经营区域内,因乘客不同意谈判,在拒绝的经营服务期间选择乘客的邮轮待机标志; 乘客示意停车或在停车站、路边等客人拒载的网上签约车接到订单后,或者旅游团通过电召服务接到订单后,在没有按照约定到达的地方提供预约服务等。
乘客朋友遇到7种情况时,有权拒绝支付车费。 包括:不遵守规定的考核标准或计算机考核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 由于驾驶员或车辆的原因,无法完成运营服务。 由于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得到解决,未能及时将乘客送到目的地。 司机在载乘客途中无正当理由终止服务的司机未经乘客同意邀请他人同乘。 未按规定向乘客开具相应车费票据的线上车辆、驾驶员与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
非法运营网络,对车进行约3万的处罚
未经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草案》规定,对这种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出租车采用计分制度,作为工作人员准入退出的依据。
出租车司机的朋友们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 这样不仅能让客人开心,还能避免造成一点不必要的损失。 例如,巡车故意绕行,或者在运营中未经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不按规定采用文明用语、车容车外观的,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网上车辆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不满服务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hellip。 …
信用体系建设比罚款更重要,为出租车领域提供新的评价标准。 对此,《草案》确定,各级主管部门对出租车采取评分制度,定期组织出租车服务质量信用评价和考核,将考核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出租车经营者和员工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 记者罗敏
标题:【要闻】非法经营网约车最高或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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