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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医疗在于提供特殊的医疗服务,患者在特需、需求、基本医疗之外自愿选择,以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诉求。 近日,省物价局、省卫计生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和价格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允许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自主明确。
特需医疗服务超额费用患者自行承担
根据要求,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由省物价等部门根据群众对卫生服务的诉求和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允许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范围为城市(设区市)三级甲等医院。 县级、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不得开展特需医疗服务。
此次发布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为特需病房服务,特需病房服务价格包括床位费、护理费、住院诊疗费、取暖费、空调降温费、会诊费。 特需医疗服务中包括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按照现行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执行,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 新农合参与患者未纳入新农合保底补偿范围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
特需病房的配置必须优于该病区的普通病房
另外,发布《安徽省特需病房基本条件和服务要求》,特需病房床位不得超过医院实际开放床位的10%,专业特需病房床位不得超过本病房实际开放床位的10%,具体床位规模为公立医疗机构的
医疗机构特需病房按套房或单人房安排,各套房基本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上,各单人房基本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
除基本医疗设备外,还应设立独立的卫生间和洗浴设施,配备空调、电视、衣柜、沙发、冰箱、微波炉等,明显优于该病房普通病房的相关生活服务设施。
患者可以住院或提名的专家会诊服务
在医务人员配备和服务要求方面,特需病房由副主任以上的医生负责病人的日常就诊,具备充分的护理能力,病房护士与病房床位之比为1:2以上。
患者入院后,根据患者的诉求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明确检查项目后,根据患者的时间表与相关检查科进行预约,检查前向患者观察一些事项,提醒患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中由专业人员陪同
患者住院期间可以开展点名专家会诊服务,各项检查和治疗应优先安排,并由老年主治医生以上医生实施。 对专业性较强的疾病及时邀请相关专家会诊,必要时医务处组织多学科专家会诊,及时诊治。
标题:【要闻】我省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钱 超标费用患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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