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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省促进旅游业改革快速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安徽省促进旅游强省五大建设工程若干措施》,对推进我省旅游强省五大建设的景区、旅游公司和新业态项目提出了一系列奖励、补助和优惠政策。 其中,新成立的国家5a级景区验收合格后,不重复后将给予200万元补助。

系列措施还包括对新建立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经检测合格后不重复后给予100万元补助。 对国家、省级旅游扶贫要点村,旅游扶贫专项资金每年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集散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等设施建设和推广营销。 对检验合格的研究旅游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旅游人才培养基地、水利旅游风景区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新增规模以上旅行社,公司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用于支持公司快速发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旅游服务公司,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一次不给予50万元的奖励。 新晋国家级5a级和AAAA级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不重复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 奖励、补助政策所需资金,除确定来源外,其他资金由省旅游快速发展专项资金统一安排。

【要闻】安徽出台若干措施 促进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建设

去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将旅游业培育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提出实施旅游强省五大建设工程:建设旅游精品景区,构建旅游精品路线,快速发展旅游新业态,培育特色旅游龙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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