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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年4月3日6版)新闻记者近日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合肥市城区共享自行车停放区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已依法登记并公布,缓解了共享自行车的混乱和放置问题,共享自行车停放
该法完全利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街道树池之间、道路后退区域等区域和高架桥、人行桥下等空间设置共享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立时基于以平民为中心的大致情况,不得阻碍市民正常出行和其他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 该法还特别指出,居住区、公园、广场内部有条件时可以设置共享自行车停车场。 此外,300米内不得重复设置共享自行车停放区。 每平方公里最多不得设置10处以上的共享自行车停放区。 共享自行车停车区的设置请用宽1.8米至2米、长20米以下的白色封闭曲线作图,并加箭头,确定停车方向。 该法也为共享自行车规定了红线,明确禁止共享自行车在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地方停车。 宽3.5米以下的人行道绿地、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盲道消火栓半径5米以内的路边带十字路口的转弯处及其两侧20米范围内距离地铁站出入口20米范围内。
标题:【要闻】合肥发布管理办法 为共享单车停放划定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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