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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景区的商品价格昂贵,网络购物价格猫腻等,一直是顾客投诉集中的问题。 日前,《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草案)》征求了社会意见。 市民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为: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三层省政府法制化经济法制化处(邮政编码: 230091 ),信封上应当注明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反馈意见。

价格不能含糊

《草案》确定了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及时、规范地公布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标准。 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应当确定商品或者服务的优惠价格、条件和期限,遵守价格促销承诺,不得使用模糊易误导的语言、文案、数字、照片、视频等实施诈骗或者误解。 如果没有明确说明限制条件,则视为限制条件。

经营者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方法销售商品,同样应当注明或者证明商品的运费、配送方法、货款支付方法等复印件。 给予优惠的,应当注明优惠方法。

机场、车站等区域应当合理定价

《草案》确定要求,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大型展览区、学校等相对封闭的区域内的经营者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合理定价,并向社会公布。

封闭区域是指商品和服务市场竞争不充分,地理位置特殊,安全,需要管理,人员出入不便,客户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受到限制的区域。 在这样的地区,价格监管不完善,商品和服务市场竞争不充分,加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商品的价格普遍偏高。 对此,《草案》除合理定价外,还要求相对封闭区域的管理单位,要明确有利于市场竞争的基本经营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通报制度,公布通报电话、网上通报平台、通信地址等。 接到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后,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调查解决,并为实名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人保密。

标题:【要闻】安徽:机场车站区域商品应“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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