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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安徽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移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近日作出决定,以受贿罪逮捕安徽省公安厅警察培训总队原政委、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原院长殷伟(副厅级),并指定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案。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殷伟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计算机通讯处副处长、新闻通讯处处长、科技新闻化处长、省公安厅警察培训总队(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副政委(副院长)期间,为了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

目前,此案正在起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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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纪委昨日表示,日前经合合肥市委批准,合合肥市纪委起草审查了合肥热电集团有限企业原公司顾问汪昌跃严重违纪问题。

经调查,汪昌跃作为党员、国有公司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商经营公司,违反收受礼物、礼金,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旅行,多次以公务名义旅行,利用婚姻机会敛财,违反规定安排公务用车,私设,违反费用, 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在组织写信时如实证明问题,在干部晋升职务、录用工作人员等方面向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违反三重一大规定,集体研究个人决定无重大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单位或者他人支付个人应支付的费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反权色交易、金钱色交易的从业纪律,违反工程项目的生活规律,生活奢侈、贪图享受,追求低级趣味 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贪污、受贿、国有资产私分、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

【要闻】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原政委殷伟涉嫌受贿被逮捕

汪昌跃政治蜕变,经济贪婪,道德败坏,行为基础全面丧失,而且党的十八大后也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合肥市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市监委会议研究,报中共合肥市委批准,决定汪昌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涉嫌将征收其违纪所得的犯罪问题及相关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汪昌跃是合肥市人,1977年9月就职,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9年8月至年6月担任合肥燃气集团有限企业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 2009年11月起行使合肥热电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职责)。 年6月至年7月担任合肥热电集团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年7月至年6月担任合肥热电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年9月担任合肥热电集团公司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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