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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今年以来,安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扫黑除恶、反腐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建立扫黑除恶线索移送处置机制等措施,深入挖掘黑恶势力保护伞。 截至目前,全省共调查黑涉恶性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8起,涉及党员干部37人。
日前,安徽省纪委、省委政法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处置机制的通知》。 通知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移送同级政法机关。 政法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务员参与黑涉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没有工作推动力的线索,应当在五个工作日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黑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纠缠不清的多起杂事和脱贫攻坚行业涉及黑涉恶性腐败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进行纪法联络、协调推进,重大、多起杂事联合专责小组处理 为落实该机制,通知明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各机关落实1名负责人的统一、协调机构,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
另外,各级纪委监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将黑涉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复印件,着力发现问题。 对于黑势力关系的网络保护伞将坚决调查到底。 巩固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的责任,督促对其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确、分工不明确、措施不力的,限期改正。 不能打黑,不能除恶,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能长时间处理,对保护伞没有惩罚力,有认真的解释责任。
标题:【要闻】我省树立线索移送处置机制 深挖涉黑“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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