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90字,读完约1分钟

今天上午,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有限企业、安徽省交通控股有限企业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仁强因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公司职员滥用职权罪在滁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00年至2000年,被告人周仁强在兼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有限企业(后改为安徽省交通控股有限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企业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与他人非法行贿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7500万元作为个人录用、营利性活动、情节严重的国有企业职工,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严重亏损2008.8万元,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 犯罪事实明显,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依法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公司职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中,检察院采用多媒体示证方法分组举证,清晰直观地展示了被告人周仁强犯罪事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被告人周仁强供认了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 围绕案件焦点,检方分别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答辩被告人、辩护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标题:【要闻】安徽交控集团原董事长周仁强涉嫌受贿等罪受审

地址:http://www.0551qiaojia.com/xwzx/6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