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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病种支付办法改革,记者9月初,安徽省卫计生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新农合病种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采用骨科植入材料和血管介入类材料的部分疾病病种支付费用定额标准下调

随着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深入,部分病种付费规定已不符合现实情况。 为此,我省根据省级医院的申请,结合新农合省级平台的数据观察结果,对部分病种进行了调整。

此次下调主要涉及5种疾病的8种治疗方法(即按8种病种付费的病种包) :颈椎病(脊髓型)行颈前路减压植骨固定治疗、重度膝关节炎行单侧全膝关节置换术治疗、重度膝关节炎行双侧全膝关节置换术治疗、退行变性脊柱侧弯 颅内动脉瘤行单纯弹簧圈栓塞术治疗,颅内动脉瘤行支架(球囊)辅助弹簧圈栓塞术治疗,冠心病(多为杂危重型)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治疗及心脏瓣膜病变(多为杂危重型)行人工瓣膜置换或成形术治疗。

按8个病种付费的病种包最低费用定额降幅为10%,最高降幅达23.08%,平均降幅约为15%。 新标准自每年10月1日起施行。

另外,省级按病种向所有省级定点医院宣传支付病种,实行统一的病种分配标准。

今年6月,为了提高医用耗材价格进一步挤压虚高水分,减轻患者医生负担,省卫计委启动了骨科植入物类和血管介入类两类产品的限价调整工作,新的限价平均比调整前的限价减少13.27%,年节约资金约2.2亿元。

这一系列措施进一步降低了与会患者的医疗负担,保障了与会农民的权益,真正体现了医疗、医疗保险、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标题:【要闻】安徽按病种付费费用再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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