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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全省各部门要结合员工的充电诉求,加强燃油车和电动车的分类停车诱导,比较有效地处理燃油车占用充电车的问题。 发改委能源局表示,全省将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为新能源汽车建设宣传创造良好环境。

探索内部停车场和充电设施的错峰开放

《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全省公共机构的示范领导作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的宣传应用提供保障。

各级公共机构应当统一考虑机关和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诉求,重复市场化,在机关内部停车场建设相应比例的充电设施或确保建设安装条件。 截至2007年,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比例在10%以上。 另外,优先进行价格相对较低的交流慢充,根据实际诉求建设一定比例的快充。

并且,各地快速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电网公司加快供电能力不足的配电网改造升级,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服务。 全省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积极探索内部停车场和充电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的错峰管理机制,挖掘单位充电设施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潜力。

减少充电的车长期占用车的情况

节能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省行政中心将率先规范,在北门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行政中心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采用新能源汽车的有利环境。

一步,全省加大充电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 建设有条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省直机关,在申请和论证通过后,省公共机构的节能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支持,在申报国家和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的示范机构时给予一定的加分。

另外,各市、各部门要结合员工的充电诉求,加强燃油车和电动车的分类停车诱导,比较有效地处理燃油车占用充电车的问题。 此外,完全充电设施的新闻发布和交流机制,将减少电动汽车在充电完成后长期占用充电车位置的情况,提高工作人员的充电体验和充电设施的采用效率。

(记者吴奇)

标题:【要闻】安徽公共机构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将“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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