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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合肥市发布了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职工的监督管理等相关文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加强对在建项目工作的职工劳动合同的日常监督管理,禁止未履行劳动合同订立义务的分包单位和职工进入工程,由建设单位或

据介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公司分包项目后,经常不闻不问。 此次市政府发布的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中确定承包工程的工程款、工资金额和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和工资专家管理具体办法,并签订双方雇佣和约定工资支付的具体监督管理复印件 因拖欠工程款而拖欠工资的,该市将先行垫付。 建设工程项目中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拖欠工程款(分包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且施工总承包公司(分包公司)不能支付农民工工资或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公司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按照涉嫌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纳入失信惩戒黑名单。 (记者许根宏)

【要闻】合肥禁止无劳动合同者进场施工

标题:【要闻】合肥禁止无劳动合同者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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