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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正式出台,要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时,按规定穿着正式服装,打开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不断记录执法过程,推进非接触性执法,与执法矛盾冲突

根据新规定,今后城管执法人员不得在不得选择性威胁、辱骂、殴打行政对象的工作人员中饮酒。 请喝酒上班,值班。 不得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不得为行政相对人泄密、隐瞒证据、逃避责任的报复行政相对人。

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穿着正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 城市管理方式的服装要成套穿着,干净,不能和便服混着穿。 不能穿衣服、开胸、抓住袖子、卷裤子。

实施执法时,执法人员通常应采用普通话,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规范对行政相对人不得采用粗俗、歧视、斥责、侮辱、胁迫的语言。 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必须通过教育、责备、指导等方法加以纠正。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当打开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不断记录执法过程,及时完成执法音像资料的保存,未经批准删改,不得将原始记录外传。

推进非接触执法,依托数字城管平台,以现场可视化为前提,保障调查取证的多样性,协助当事人杜绝口供完成整个违法行为的调查。 探索建立城管与法院非诉强制执行的联系机制,减少执法矛盾与冲突。

标题:【要闻】安徽城管执法将有新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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