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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除了保证自己的出行安全外,还可以通过举报多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鼓励。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春运第一天( 1月21日)开始实施。

通报路径大幅增加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11月我省尝试开展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以来,全省高速公路受理交通违法新闻51000条,比较有效新闻19548条,兑付奖金1865100元。 与以往的有奖举报政策相比,《办法》首先增加了举报渠道。

通报分为非现场通报和现场通报两种,无论何种通报形式,公众均可使用以下形式之一进入安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便民服务平台(简称安徽高速交通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有奖通报,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 这些路径包括皖警便民服务EP手机app、安徽高速交警微博、安徽公安交警在线、安徽公安网或江淮义警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支持按照技术协议访问安徽高速交通管理服务平台的行车记录仪

实施现场通报时,也可以登录安徽高速交通管理服务平台,打开有奖通报页面,选择现场通报按钮进行操作。 也可以直接拨打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对外发布的报警电话报警。

通报范围扩大到14种

交警部门还扩大了报警范围,其中非现场报警根据原3种扩大为6种,第一是在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应急车道停车时在行车车道停车时逆行; 故障或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不在规定的车道上行驶。

现场通报在原来的3种基础上扩大到8种:从事道路客运、旅游客运等的车辆超过了额定乘客人数。 饮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注射毒品驾驶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驾驶或者达到不按规定安装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伪造、改装的机动车号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

每件最高500元[/s2/]

《办法》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差异和举报难度,对奖励标准进行分类设定。

其中,举报人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通常是违法的,经核实的事实是,每件奖励100元。 对同一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每人每月累计不超过1000元。

举报人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经核实的事实是,每件奖励500元。 严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饮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内的吸食、注射毒品驾驶机动车的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驾驶或者达到行驶证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逃逸的道路旅客运输、运输,

应当注意的是,举报人应当实名举报,接到匿名举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标题:【要闻】安徽:举报高速路上违法交通行为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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