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合肥在线新闻(记者李静)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合肥市政府通过了《合肥市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对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从立项验收开始, 截至年6月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期限在120个工作日内压缩。
为了比较有效地推进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人员任务分为6大类22条、24个事业要点任务清单,确定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完成期限,动员审批部门和领域主管部门积极行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根据《方案》复印件,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面覆盖改革要求,对政府和社会投资的住宅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的重大工程), 从立项开始实施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流程考核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等考核事项和技术考核、中介服务、公共市政服务和备案等其他类型全流程标准化事项。
《方案》规定,截至年6月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考核期限在120个工作日内压缩,其中,持方案出让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考核期限在80个工作日内压缩,工业建设项目考核期限在40个工作日内(含竣工验收环节) 基本建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与相关系统平台的互通,初步形成科学、便利、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管理体系。 目标是到2000年,建立审批事项最少、工作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体系。
在审批流程中,《方案》要求精简审批环节,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坚决取消违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 决定下放权力,委托下级机关委托或者审批的若干事项,以及审批相关若干事项的审批部门、审批要求等。
此外,还对批准的时机进行了调整。 从串联到并联调整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判断、水土保持方案、国省主干道影响评价、取水许可、排污口设置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雷击风险判断、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方案、承压矿产资源判断、绿色评价等各项判断。
开工前处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申报。 调整其他相关批准事项的时机。 其中包括用地预审意见可以采用土地说明书文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在审批流程图和业务指南中,确定审批所有事项的处理顺序。
另外,《方案》要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在国家和地方现有新闻平台的基础上,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的功能和覆盖面,形成从横向到边、纵底的管理体系。 到年6月底,初步建成各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按一个蓝图展开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平行审批、实时流转、审计、新闻共享。 其中涉密工程按相关保密要求执行。
标题:【要闻】合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从业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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