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合肥全年的防控事件中,有40%是住宅小区发生事件。 如何使住宅区更安全,关系到每个市民的生活。 5月24日,市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大致通过《合肥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为住宅小区建立防护网。
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无监视死角
住宅区的安全防范设施包括由防止入侵、防盗窗、防止抢劫等器材和设备组成的周边防护系统、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住户安全防范系统、监测中心、治安值班室等。 如何建设和如何利用安全设施,由“实施方法”决定。
必要时,住宅小区周边可以设置电子周边防护系统等防护设施,街区制住宅可以不设置实体防护设施。 住宅区的出入口安装有带门禁系统的防护门,进行人车分离管理,通过安装人行横道的人脸识别摄像头、门卡、身份证阅读器等和车辆道路的说明摄像头,实现人脸、门卡、身份证等和车牌的自动认证
另外,住宅小区的出入口必须设置治安事务所,以全天候的体制进行保安。 住宅小区内部的主干道、广场及公共活动区城、地下车库人防、设备用房等应设置监控摄像头,使住宅小区内部公共区域无监控盲区。
可以在住户室内配置紧急警报器
公共区域消除了监视死角,居民家该怎么办? 根据《实施办法》,新建小区住户室内应至少设置一处紧急援助报警装置,其他住宅小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造,援助信号应及时向监测中心或房地产值班室报告。
住宅单元楼层通道(地下停车场、电梯入口)等应安装带有门禁系统的防护门,门禁系统应支持普通门禁卡、面部、身份证声纹等认证方法之一。 住宅单元的入口最好安装安全的访客对话系统,并配置不间断电源装置。
不管是监控还是门禁系统,出发点都是增加安保。 但是,如果新闻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会给个人隐私带来危险。 对此,《实施办法》规定,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前端设备收集获取的数据,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牌照、门禁记录等网络数据统一实时推送,供公安机关参考
如果安防设施不合格,就不能进入房间
住宅小区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当纳入住宅小区建设或者改造,设计、施工、采用。 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新小区建成后,必须接受安防设施的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采用。
根据规定,有关部门要求将有关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要求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并纳入建设单位详细规划方案。 不符合安全防范设施规范、标准、规定的设计文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修改、重新申报。 旧小区改造项目被申请的,应当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纳入改造。 否则,主管部门不会立案。
建设主管部门、房地产和公安机关在住宅小区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发现未按照安全防范设计文件组织实施的,应当及时通报建设单位,责令其整改。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使用的产品、设备和材料,不得采用未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产品。
日常维护费用应列入事业费[/s2/]中。
住宅小区建成后,安防设施的部分公共设施,一定会涉及到维保费用。 那么,这笔钱来自哪里呢? 根据《实施办法》,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目标维修费应当列入物业服务费。
对物业服务公司来说,必须承担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 其中,必须保证安全防范设施的不间断运行,比较有效地记录监测新闻;妥善保存监测系统记录的新闻资料,不得擅自变更贮存期在30天以上的安全防范设施的用途和位置。 对损坏或故障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故障排除。
此外,物业服务公司依法管理监控系统记录的新闻资料,保守秘密,不得利用监控系统记录的新闻资料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对安防设施的应用维护,应当建立审查奖惩机制,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检查,及时通报纳入审查,未通过审查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向物业部门备案并建立黑名单和淘汰机制。
(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罗敏)
标题:【要闻】合肥为住宅小区安防设施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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