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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合肥晚报报道,昨天,合肥市纪委、合肥市监察局向各县(市)区、开发区表示,市直各有关机构在防洪防洪工作中擅自失职、遇难退保、承担责任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追究责任。 冒名顶替,克扣私分,水涨船高,增进友谊,浪费救灾物资的,一律严办。
市纪委发布了汛期严令。
昨天,合肥晚报、合肥城市网记者在《关于严肃防汛期间纪律的通知》中指出,这一严格命令在抢险救灾、分发物资、违纪三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在救灾方面,在艰苦的命令下,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榜样,率先树立榜样,切实做好今年防洪攻防战。 防汛抗洪工作中擅离职守、遇难退保、承担责任、造成不利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追究责任。
在物资采购和发放方面,市纪委、市监察局特别规定,防汛物资的储备、调用、处置应当按照等级管理的要求,由各级防汛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专用于专业物品。 防洪物资储备经费、应急救援费用也需要特别支出款项,严禁加强监管,转用于其他用途。 发放灾民相关救济金,必须严格申请,办理初核、批准等手续,发放时必须确定品名、用途、数量、运输地点、时间要求等,并确保按时准确发放。 紧急情况下,必须通过传真或电话得到批准后,及时办理追加手续。 冒名顶替,克扣私分,水涨船高,增进友谊,浪费救灾物资的,一律严办。
对礼帽犯罪者进行一次双重检查
目前,我市防洪工作已经进入最重要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防洪工作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培训,继续作为改善反四风、作风的重要业务文案,以优良作风取得防洪应急措施的胜利。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防洪防洪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是否有命令、是否有禁止、不认真执行防洪决策措施的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酒席办公等风纪的单位和个人 对工作人员不负责、不负责、未落实措施、蒙混过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案件的双重核查要求,认真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纪委有关人士表示,该通知是为了认真落实本市防洪指挥部部署,确保紧急救援物资投入,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保障,各项防洪防洪工作顺利实施。
(合肥晚报合肥市网记者李京鹏)
标题:【要闻】合肥市纪委发布防汛抗洪“严令”:挪用救灾款物者一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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