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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运在法庭上留下了后悔的眼泪

年末蚌埠万达广场发生的酒后驾驶致6人死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7月14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判决司机陈运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诉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原判。

年12月26日晚23时左右,被告陈运在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266mg/100ml的严重饮酒状态下驾驶汽车,以100-108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至限速50公里/小时的蚌埠市工农路万达广场西门附近时,连续出现路上6人的 当晚,陈运自首了。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陈运犯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后,陈运不服,提出上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陈运知道酒后驾驶车辆有危险性,酒后驾驶,在蚌埠市繁华地带高速行驶,连续撞人多人,造成6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陈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第一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其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且未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故不予从轻处罚。 随后驳回了陈运的上诉,裁定维持原判。 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陈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的终身裁定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标题:【要闻】蚌埠万达广场醉驾致6人死亡案司机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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