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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砀山县的一名6岁女孩被生母刘某和刘某的男朋友虐待,受轻伤。 亲生父亲武某向法院起诉刘某,申请取消刘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自己为女童的监护人。 最近,砀山县人民法院就此案做出判决,支持武氏的诉求。
经法院审理,女孩小美(化名)出生于武某与刘某同居期间,自出生以来一直与刘某生活在一起。 年8月至10月,刘某和男友汪某住在砀山县共有町期间,在管教小美的过程中,多次殴打小美,对小美身体造成多处创伤。 刘和汪还在用小美往切开的伤口上撒盐水、涂辣椒等方法折磨着小美。 据共山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介绍,小美的伤势为轻伤一级。 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2年4个月有期徒刑,目前正在服刑。 武先生收养了小美,让她在居住地附近入学。
法院认为,刘氏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小美的身心健康,不应该担任小美氏的监护人。 美已经和武一起生活了。 小武作为小美的父亲,是小美的法定监护人,必须承担监护责任。 因此,取消刘某对小美的监护人资格,由武某对小美承担保护责任。
记者了解到,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共同制定的《依法解决侵害监护人未成年人权益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公布后,安徽省内适用新规取消监护权的第一案。
法制记者范天娇
标题:【要闻】安徽女子虐待6岁女儿伤口撒盐水抹辣椒 被撤销监护权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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