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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宿州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涉嫌受贿开庭审理。
1999年至1999年,滁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蒋昌盛利用职务担任淮南市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淮南市凤台县委副书记、毛集试验区工委书记、区人大工委主任、潘集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淮南市委、宿州市委、组织部长时间 蒋昌盛在事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
审判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蒋昌盛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辩论双方在法庭主持下逐一发表意见。 被告蒋昌盛的亲属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息记者和各界群众70多人旁听了审判。
审判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充分肯定了此次审判的质量和效果,认为此次审判严格规范,文明有序,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和透明。
(吕昊樊朝勇合肥晚报合肥市网记者韩婷)
标题:【要闻】宿州市原市委常委 蒋昌盛涉嫌受贿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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