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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省发表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防止留守儿童遭遇家庭暴力和脱离监护等情况,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例如,父母打工时,村委会定期判断留守儿童居家监护人的监护情况,学校、医院、救助等部门有义务在留守儿童遭遇家庭暴力时强制报告。 此外,城市公务义务教育学校还要求向农民工子女开放,让更多的孩子能够在父母身边生活。
由老家的亲戚带孩子来判断
父母外出打工,尽量带着未成年的孩子一起生活,或另一方面留下家照顾。 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父母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者其他成年人监护,不得使子女脱离监护独自生活。 村(居)民委员判断被委托人的监护能力,认为没有监护能力的,应当纠正。
如果发现家庭暴力,必须强制报告
意见对留守儿童的保护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救助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和下落不明、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涉嫌家庭暴力等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立学校普遍开放
对于将孩子带在身边的外出务工者来说,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帮助,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也变得越来越少。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普遍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标题:【要闻】安徽出台意见保护留守儿童 公办学校将向农民工子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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