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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安徽省合肥市医学会受当地卫生机构委托,对小林病事件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鉴定结果表明,该例属于二等甲级医疗事故,医方负轻微责任。 年初,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小林的后续治疗费,鉴定意见是被鉴定人小林一生必须服用百令胶囊等7种药物,平均每日药费总额为261.97元,后续治疗费根据其7种药物的总天数累计计算。

小林认为自己身心健康受到较大损害是因为院方告知不完整,延误诊治,为此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各损失75.9万余元。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林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已被鉴定为二等甲级医疗事故,医院认为其有过错。 根据司法鉴定,小林必须终身服药,医院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法官调解,小林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庐江县某医院自去年12月31日起每年赔偿小林医疗事故后续治疗费1万元,这笔钱每年由庐江县某医院支付至次年12月31日,至小林75岁。

目前,协调协议已生效。

标题:【要闻】安徽孕妇孕检未被告知肾炎 医院被判赔医药费到7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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