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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习大书记对安徽重要演讲精神的视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厅字? ? 16日)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 ? 26日)切实提高精神、扶贫开发工作的可比性、比较有效性,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当前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提出了以下实施意见。

1、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术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快速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政策,精准扶贫、精准扶贫,群众认同

2,基本上是

(1)多次基于事实寻求。 要稳定实现扶贫标准,立即退出、新增贫困人口或重返贫困人口,必须立即纳入扶贫范围。 重视扶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扶贫,确保扶贫对象退出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2)多次分级负责。 由省承担总责任,落实市县切实落实的机制。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全省扶贫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具体落实,汇总数据,筛选情况,确保扶贫对象保持事业秩序推进。 (3)多次规范操作。 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切实实现流程公开、数据准确、文件完整、结果公正性。 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必须实施民主评议,贫困村出来,贫困县必须摘下帽子进行考核。 结果公告应当让公众参与评价,使全过程透明。 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判断,确保扶贫结果真实可靠。

(4)多次正向激励。 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来,贫困县摘帽子后,一定时期内原有的扶贫开发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留有宽限期,确保了稳定脱贫。 对提前摘下帽子的贫困县,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终止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人口脱贫

1 .贫困人口减贫标准。

(一)以贫困人口脱贫为户单位,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衣食无忧

(二)有安全住房;

(3)家庭中没有因贫困而辍学的学生

(四)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件的全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 .贫困人口减贫方案。

(一)评议公示。 家庭脱贫由村两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后,由村两委员会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家庭同意后,在村内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报告乡镇党委、政府审查,审查意见在村内公示。

(二)审定公告。 无异议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并公告。

(三)备案表示。 乡镇党委、政府将反贫困人口名单上报县级反贫困与开发领导小组备案,由县级反贫困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显示在扶贫开发新闻管理系统中。

(四)颁发消除贫困的光荣证。 家庭脱贫后,由县级扶贫与开发领导小组颁发了脱贫荣誉证。

(二)贫困村出来

1 .贫困村提出标准。

(一)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二)有一个以上的特色产业

(三)村集体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

(4)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

2 .贫困村出台方案。

(一)村级申请。 村两委对照列标准,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提交列申请和相关资料。

(二)乡镇考核。 乡镇党委、政府对申请的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产业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进村调查核实,形成考核报告,并报送贫困村名单上报县级扶贫与开发领导小组。

(三)县级审定。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对拟报送的贫困村在县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级党委、政府审定。 审定的贫困村,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退出社会公告。

(四)备案表示。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出炉的贫困村名单报省、市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统一显示在扶贫开发新闻管理系统中。

(3)贫困县摘帽子

1 .贫困县摘帽子标准。

(一)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以下

(2)贫困村的所有输出列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行业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2 .贫困县摘帽子计划。

(一)县级申请县级扶贫与开发领导小组对照取帽标准开展自愿检查,提出申请,经县级党委、政府同意后,连同自愿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市扶贫与开发领导小组。

(二)市级初审。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贫困县的自查报告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符合摘帽标准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初审意见连同贫困县的摘帽申请、自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告省扶贫与开发领导小组。

(三)省级审计。 省扶贫与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核查申报情况,提出核查意见,开展第三方判断。

(四)审定公示。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考核意见和判断情况,对符合摘帽标准的贫困县,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无异议的,省级贫困县由省扶贫与开发领导小组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的国家级贫困县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省扶贫与开发领导小组向国务院扶贫与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5)拆下盖子予以批准。 对符合摘帽标准的省级贫困县,由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国家级贫困县,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由省委、省政府批准。

四、保障措施

(一)层层推卸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一协调,确保扶贫的准确真相。 扶贫对象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由省纳入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反贫困运动效果评估复印件。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不断抓紧落实,精心组织实施。 各级扶贫部门要做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按照有关部门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做具体的工作。

(二)严格审查核查。 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循退出标准和实务流程,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和相关流程,认真开展调查核实、跟踪研究,及时发现和处理退出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要认真开展效果判断,确保退出机制的正激励作用。 数据核查、审查判断、新闻输入和资料档案等工作人员,多次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扶贫成果属实。

(三)加强监督说明责任。 各级有关部门要把扶贫对象退出工作人员作为认真工作人员,认真组织扶贫攻坚巡查。 退出职工中发生严重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弄虚作假、违反操作等问题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各市、县(市、区)应当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事业方案并组织实施。

标题:【要闻】安徽树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 摘帽后仍可享受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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