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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上海、郑州、杭州等城市相继加入禁止烟花爆竹城市的行列,合肥能进入其中吗? 昨天,在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关于《合肥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后判断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应当在建设区实施全面禁止,并确定在城乡结合区域实施限制。

现状

经常发生非法发射

记者表示,目前合肥市对烟花爆竹实施了限制。 《规定》确定,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从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和正月十五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时间不能放烟花爆竹。

实施限制的效果怎么样? 今年5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小组对《合肥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进行了立法后的判断。 结果表明,市民在平时禁播期间经常或偶尔听到鞭炮声的比例为84.4%。

半数以上的居民为扰民

年初,在合肥市15届人大4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了加大从事烟花爆竹发射执法力度的议案。

滨湖世纪城章贵苑的老人打来电话,来信说在小区里燃放非法烟花的爆竹已经成为常态。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汪洋表示,在裁决期间,多次接到市民的电话和书信,控诉周边非法发射的现象。

结果显示,57.52%的市民认为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妨碍了自己的生活,认为没有影响的仅为10%。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查发现,部分市民因清明祭典、冠婚葬祭、楼顶、工程竣工、搬迁新居、商铺开业、购车、满月升学时为面子、风水说话、宽敞空气,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比比皆是。

/ s2/的困境

联动执法不足合力

在很多市民看来,烟花爆竹的违反面临着无人管理的不自然。 汪洋坦言,在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许多部门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但不能进行比较有效的管理。 如果小区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阻止业主。 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垃圾清理和公共区域管理,小区内没有管理权限,公安、环保部门没有足够的执法力,不能进行日常监督。 这是因为不能进行比较有效的管理。

取证调查很难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在调查中发现,烟花爆竹的发射具有随机性和分散性的优势,而且发射时间短,周围群众迫不得已不通报,造成了取证困难和调查困难。 作为主管部门的公安机关,由于基层派出所警务繁重、警力有限,疲惫不堪地应对。

惩戒机制不完善

根据《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未纳入城市文明建设审查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目标管理范围。 各部门的业务职责已经决定,但即使有不做的情况,也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 s2/ ]建议

在城市地区应该全面禁止

从问卷的反馈新闻、不同类型座谈会等渠道反映的比较集中的意见和建议来看,93.06%的市民赞成实施禁止限制。 其中,43.31%的人赞成禁止,49.75%的人赞成限制,只有5.29%的人认为没有必要实行禁止。

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区及高新区、开区、新站区、滨湖新区建设区实行全面禁止开放,其他区域禁止区域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明确规定

不设零售店

除划定禁飞区外,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还建议从源头上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 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储存行为。 并严格关闭零售经营网点,加强零售网点规范经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禁止期间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在禁区内不设零售点,在限制区内,根据诚信经营评定,严格管理零售布点。

处罚结果为征信系统

烟花爆竹,无论对商家还是个人来说处罚力度都很低。 例如对个体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相对于目前的支出水平来说,违法的价格很低。 在一些商家,开业或封顶一次不重复燃放烟花爆竹的费用高达一千元至万元,不客气处罚。

由于违法的价格太低,有些人即使受到惩罚也要燃烧。 但是,由于上位法的限制,罚款金额不能再提高了。 为此,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建议,将行政处罚结果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增强市民自觉守法的意识。

标题:【要闻】合肥酝酿全年禁放爆竹 超四成市民支持“全面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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