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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安徽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点与p2p网络贷款和股票众筹业务、网络理财和跨境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网络金融业广告等行为进行了比较。

据悉,安徽省将于11月中旬前完成清理整顿。 对发现的问题,向违规工作机构发布整改意见,监督整改要求的执行。 违反情节较轻的,不拒绝要求限期改正的或者违反情节较重的,依法关闭或者取缔。 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

严禁开展各种首付贷款

房地产市场火爆,各种互联网金融业务应运而生,首付贷款就是其中之一,但其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对此,国务院发文禁止出借首付。 在这次安徽省专项整治行动中,首付贷也将成为积分对象。

根据《方案》的要求,p2p网络贷款平台应当执行新闻中介的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以自融自保、客户承诺代替本担保、期限失误 不得保证虚构的目标,不得用虚构、夸大融资项目利润前景等做法误导人,除去信用采集和贷款新闻核实。 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行众筹,不得披露股权实债或变相乱集资,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推广。

另外,未取得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工作机构等相关金融资格的,不得利用p2p网络贷款平台和股票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 规范网购等行为,严禁各机构开展首付信贷等性质的业务。

金融业的广告必须不适当推广

新《广告法》落地后,确定规定了夸张、虚假广告推广,但仍然有人无视。 对此,安徽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网络金融业广告也是重点关注对象。 根据要求,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格的工作单位,不得对金融业务或企业形象进行推广。

从今年年初开始,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开展了网络金融风险调查专项行动。 执法人员在合肥互联网金融企业网站上发现推广明显不符合新广告法的要求。 保本保息,年化收益率12%~17%… … 这家企业用这样的语言明示客户,这样的收益率已经超过了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以上。 根据新《广告法》,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投资客户推广无风险,不得明示或含蓄投资活动的保本担保,不得约定投资收益率误导客户。 为此,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最终对该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 这个事件也成为了安徽省p2p违规广告推广第一个事件。

根据《方案》的要求,互联网金融业广告等推广行为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不当推广金融产品和业务。 推广复印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复印件一致,不得误解、虚假违法推广。

禁止挪用第三方支付客户资金

随着移动通信手段的迅速发展,第三方支付迅速占领了市场。 但是,支付机构擅自挪用顾客资金、无证经营(二清)等混乱也屡次被发现。 根据《方案》的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和占用客户的准备金,客户的准备金账户应当在人民银行或者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开立。

为了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第一盈利模式,程序要求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准备金账户支付利息。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个银行系统在不同行业开展清算业务。 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业支付业务,应当通过人民银行跨行业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格的清算机构进行。

标题:【要闻】安徽开展网络金融专项整治 各类“首付贷”业务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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