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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日报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的通知》,对社会资本孵化基地、网络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创业失败者等相关方面进行了补贴。 各项新增补贴、补贴新标准、就业困难者认定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比较有效期为3年。

互联网创业培训包括在补贴范围内

由社会资本、民营公司或高校建设和管理运营的孵化基地,为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创业服务平台,场所租金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场所平均租金的80%,房产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场所平均房产费的70%,市人社局设市级

如果符合条件,我市将根据在基地孵化9个月以上的公司户数,在3年孵化期内按每户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补贴。 孵化基地每年11月可以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申请补助金。

另外,我市将符合国家人社部课程标准的互联网创业培训项目纳入补贴范围,并按照创业模拟实训的资金补贴标准和支付流程执行。

在大学举办公益招聘会有补助

高中毕业生可以参与求职创业,享受很多补贴政策。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大学职业教育系毕业生,可以参照高中毕业生享受相关助学金政策。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有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中毕业生,按800元/人的标准从未补发求职创业助学贷款。 同样,市内高校将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向市人社局提交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新闻,我市将根据签约人数按人均40元的标准给予高校助学金。

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月给职工养老保险津贴250元,职工医疗保险津贴60元,补助期不超过24个月。 毕业一年内未离校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月1800元以上。 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占本年度见习人员50%以上的见习基地,根据吸纳见习人员就业人数,按人均1000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不重复的奖励。

可以申报新创业失败社会保障津贴

大学毕业生首次组建科技类、现代服务业类小型微型公司,自工商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市从未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重复给予5000元创业扶持补助金。

新创业失败的人可以申报社会保险津贴。 对象是创立公司工商登记满1年,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出资人,是公司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首次创业的劳动者。 补助金为公司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助金资金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新创业失败者社会保险补助金向公司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记者许超众)

标题:【要闻】合肥出台就业创业补贴新政 新创业失败可申报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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