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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将赃物大部分提交给受其指导和控制的招商局、县委,部分赃物用于公务,是否构成受贿罪? 对16名少女实施侵害,犯罪者不认罪,也不辩解。 零口供怎么判? 昨天,安徽省高级法院公布了第四批参考案例。 这些案件共有8件,对类案以统一审判尺度为指导,避免将该案定为不同的判决,起到强化促进作用。

4第四次参考示例。 分别为:

1 .毁良受贿案件

2 .王建延故意杀人案

3 .王勇强奸、敲诈事件

4 .颜荷莲、程玉环诉周宜霞、吉林天药生物有限责任企业等侵权责任纠纷案

5 .路易威登马蒂指控董党伟、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企业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6 .李道仁向淮南市潘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草案

7 .沙明保、沙明虎等控告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赔偿案

8 .徐后凤向宣州区人民政府投诉不履行新闻公开法定职责案(江淮朝报)

赃款收款因公务而不能改变受贿事实

2003年至年间,保良担任萧山县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869万余元,获赠购物卡、美元、手表

2006年至2006年间,他累计23次向萧山县招商局、县委提交现金1790万元人民币和美元等。 后1100余万元用于公务支出,400余万元用于归还他人、因退休领导违规调度和接待费用等。

合肥市中院于去年2月作出判决,275保良犯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剥夺政治权利。

审判的重点

在两部高《关于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中国工作人员收到邀请函后,及时归还或上缴的,不是受贿的规定,而是主观上受贿不是故意的,而是客观上收受他人财产,及时归还或上缴的 保良有受贿的意图,及时,不是全部上缴。 寄存钱的部门不是纪律部门和廉政专用专家,反而由保良主管、容易控制的县招商局和县委员会进行。 另外,交钱后,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是受贿犯罪后的赃款、赃物的处置,不影响受贿的性质。

保健品对病情的死者家属给予经济赔偿

年8月,苏先生因身体不适去肿瘤医院检查,发现右乳长有恶性肿瘤嫌疑。 苏先生没有继续检查,回到了家乡成绩溪县。

周某是某生物企业在绩溪县的经销商。 周先生向苏先生推荐经营的系列保健产品。 苏先生通过了解活力宝等保健产品的推广资料,轻信这些保健产品对体内肿瘤有治疗作用,购买服用,消费了49760元。

年8月,苏因病情恶化就诊,诊断为右乳腺癌合并右腋下淋巴,考虑双肺和肝脏转移进行了手术。 年12月,苏因病情恶化住院,次年1月出院死亡。

苏的家人向周某和某生物企业赔偿了两倍的货款,赔偿了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0万元。 周某在销售过程中,向苏先生展示了产品推广资料,称活力宝的首要作用和适用者包括抗肿瘤、肿瘤患者。 苏的家人认为,这些健康食品与乳腺疾病治疗迟缓和苏的死亡有关。

审判的重点

保健食品的广告文案必须真实,基于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保健功能,不得含有虚假、夸张的文案,不得干预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法院认为,周某向苏先生提供的推广资料,在不同程度上活力宝具有抗菌、抗肿瘤等作用,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其行为构成虚假推广。 另外,苏先生死于乳腺癌,没有证据表明其死与周某、生物企业的违规推广有因果关系。

宣城市中级法院认为,以苏先生家属主张的两倍价款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责令周先生、某生物企业连带赔偿苏先生家属的经济损失。

申请政府新闻公开252次,包括男女关系

年1月至年5月间,徐芳(化名)和丈夫以公民监督为由,向在宣城市生活的人民政府、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多个部门就同一或类似事项至少提出了252次政府新闻公开申请。 徐芳在收到相关政府新闻公开答复后,向安徽省住建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等多个复议机构分别提出了54次行政复议。 经过行政复议手续,向合肥市中院、宣城市中院等地提起了40次政府新闻公开诉讼。

徐芳提起了政府新闻公开类诉讼,都是因房屋被拆除而引起的,其丈夫已经于年2月向宣城市城管局向法院提起了对其房屋的强制拆迁决定的诉讼。 年7月,法院下达的终审判决书生效。

徐芳申请公开的复印件很多,有些显然不属于政府新闻复印件。 例如,行政机关打印机的数量、企业品牌、型号、员工受贿、男女关系发生的次数等新闻。

法院认为,徐芳据此表达自己的不满,行为明显偏离了公民依法正当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正常轨道,背离了政府新闻公开制度的初衷和立法目的。 法院以此驳回了她的起诉。

审判的重点

当事人多次就相同或者类似事项申请公开政府新闻,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严格审查其起诉。 起诉违背诚实信用的,几乎没有正当性的,为了防止权利的滥用,必须驳回起诉。

强奸16名女中学生并判处死刑

从2009年开始,王某用qq聊天、微信等方法找初中未成年幼女、少女,以交友为名义和她们聊天,有点在学校贴吧上说自己在社会上混得很好,经常吵架,很多人很怕他。 王某以诱惑、威胁、威胁的方式寻找和幼女、少女见面的机会,威胁说不见面就殴打她们。

王某带她们去酒店房间,用语言威胁和暴力手段侵害了她们。 王某强奸16名未成年少女(其中8名为不满14岁的幼女),受害者分布在7所中学,王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王某受审后拒绝供认犯罪事实,基本上属于零口供。 二审期间没有认罪,也没有辩解。 二审拒绝在开庭时不出庭,企图以自害的方式逃脱审判。 芜湖市中院于年3月判处王某死刑,其后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审判的重点

通过综合考虑被害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共犯的供述、法医鉴定意见等证据,已经形成了完备的说明体系,足以认定王某的犯罪事实。 如果客观证据薄弱,被告人零口供刑事案件,法院需要综合分解认证,形成完善的解释体系,完成刑事解释过程。

室内物品未登记保全政府强制拆解被判赔偿损失

年初,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苏某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进行了拆迁。 苏在某年去世了。 其女儿、孙子等认为区政府非法拆除了房屋,向法院责令区政府赔偿室内物品10万元。 包括衣服、家具、家电、手机等5万元,实木雕花地板5万元。 房屋损失、房租损失、装饰损失282万余元。

一审法院驳回请求后,原告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法院认为被告违反法律,在组织解体时不进行室内物品的登记保全,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声称室内物品价值5万元符合正常家庭现实,区政府没有提供证据表明这些物品不存在。 向原告声称,实木雕花地板价值5万元,超出市场正常价格范围,但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结合目前的市场价格,明确了从高到低大致为3万元。 省高院责令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赔偿原告房屋内物品损失8万元。

审判的重点

房屋拆迁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因行政机关原因不能举证房屋内物品损失,行政机关也不能采取保全等措施举证房屋内物品损失的,法院应当根据原告的诉求,对未超出市场价值的常识性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赔偿予以支持 对于明显超出市场价值的生活必需品或其他贵重物品,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综合物品的市场合理价值等因素进行赔偿。

昨天,省高院发表了其他三个例子。

●关键字:非法的证据排除申请

王某故意制造了杀人事件。 被告人一审没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二审申请的,尽管第一审结束后发现了相关线索,法院也可以根据职权进行审查。 特别是对于死刑案件等重大案件,诉讼的公正价值超过效率价值。

●关键词:商标侵权责任规定

鲁登马里蒂控告董某、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企业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告可以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介对外公开推广,自行管理涉案经营场所,法院应当认定被告为经营场所管理者。 管理者未尽到监督管理义务,经营场所内继续发生商标侵权行为的,应当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认定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键词:履行征收补偿合同[/s2/]

李某向淮南市潘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草案。 房屋征收部门以补偿协议违反政府规范性文件,补偿协议和征收补偿方案不一致为抗辩理由不履行补偿协议的,法院不支持。 (安徽商报)

标题:【要闻】疑难杂案如何判?安徽省高院发布第四批8个参考性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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