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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因涉嫌受贿案在淮南市中院开庭审理。

11月9日,池州原市委副书记王强因涉嫌受贿案件在淮南市中院开庭,在检方指控的300余万元受贿事实中,据观察,仅黄金等贵重物品就达到161万余元。

今年刚满50岁的王强,担任安庆市委常委、副市长、桐城市委书记,事发前担任池州市委副书记。 淮南市检察院起诉书称,年1月至年7月,王强利用职务便利,与安徽黄梅酒业有限企业等多家单位签订个人人民币141.8万元、1.8万英镑、7.5万美元及购物卡1.5万元、价值161.2万元的其他贵重物品

记者观察到,检方指控的受贿事实集中在年至年三年多,王强受贿24起,集中在春节、端午、中秋节、出差、儿童上学等时间。 起诉书显示,向王强送钱最多的是安徽黄梅酒业有限企业法人代表张某。 的新年和节日期间,张某为了得到王强对该企业的关怀,以及该企业建设的文博园申报国家4a级景区,找到王强的帮助,多次送钱送东西,短短两年,为王强英镑1.8万元,美元3万元和1100克朗。

年,安徽鸿润股份有限公司与桐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桐城市经开区土地的协议,但鸿润企业实际上未能获得这块土地的开采权。 为此,该企业董事长夏某多次找到王强的帮助,王强向分管副市长致意,鸿润企业年底获得该地的聘用权,为表示感谢,夏某全年多次向王强赠送共计24万元、2万美元和300克黄金。

审判中,王强在法庭认罪悔改,还为被指控的部分金额和行为性质辩解,表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现在走犯罪道路,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群众的信任,对不起家庭。 由于案件多且繁杂,该案未在法庭上被判决。

标题:【要闻】池州原市委副书记王强涉贿300余万元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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