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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的哥哥姐姐昨天迎来了好消息。 当天发布的《关于深化合肥市人民政府改革,推进出租车领域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指出,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市区巡行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录用,停止征收有偿录用费,征收的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聘用费不等于香典费

与以往征求意见稿一致,根据《实施意见》,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市区巡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录用,停止征收有偿录用费,全额退还征收的履约保证金。 经营权期限为8年,期满后,用公平竞争的方法重新明确经营者。 经营期间由本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合格的经营者,优先取得经营权。

但是,出租车经营者不得利用经营权,通过一次性收购、垫付、不重复借款等方法,将投资和经营风险转嫁给驾驶员。 另外,不得增加巡车经营权变更经营主体,其他巡车需要在期限内变更经营主体的,不得炒作和擅自转让。

大部分人认为经营权被免费录用,是不是意味着出租车的后备金被取消了? 记者知道有偿的招聘费和后备费不一样。 一般来说,份子钱包括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录用费,以及出租车的承包费和税收等。 因此,这并不意味着有偿录用费将被取消,后备费将被取消。 不过,合肥市运管处长陈剑波表示,主管部门将积极出台政策,引诱公司调整承包费分配、科学调整利润分配机制。

禁止征收高额押金

《实施意见》还表明,承包经营方法的承包人和新受让取得经营权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取得出租车司机的工作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直接从事运营活动。 出租车公司应当保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向驾驶人收取高额押金,现有押金过高的应当降低。

此外,合肥市将出租车综合服务区、停车场、候车室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处理出租车司机停车、吃饭、上厕所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合肥划定候车室,为出租车运营提供便利,为乘客出行提供服务。 (新安晚报)

合肥出租车经营权录用费将被免除

互联网汽车将从11月开始迎来新的快速发展期,随之出租车业也将迎来改革的深化。 根据14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和出租车领域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拟停止征收市区旅游团的有偿聘用费。

意见书指出,市区巡游车(出租车)的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录用,停止征收有偿录用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 经营权期限为8年,期满后用公平竞争的方法重新明确经营者。 经营期间由本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合格的经营者,优先取得经营权。

经营中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用评价不合格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出租车经营者不得利用经营权,不得一次性重复收购、垫款、借款等方法,将投资和经营风险转嫁给驾驶员。

不得新增巡航车经营权变更经营主体(包括2008年以来新增的企业化运营车辆),其他巡航车需要在期限内变更经营主体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作和擅自转让。

出租车经营者应当依法与驾驶人签订劳动合同、经营合同或者协议。 承包经营方法的承包人和新受让取得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应当取得出租车司机的工作资格,并按规定登记出港,直接从事运营活动。

鼓励、支持、招揽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平等协商,根据经营价格、运价的变化等因素,合理、动态地调整出租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 出租车公司严禁司机收取高额押金,现有押金过高则予以降低。

鼓励邮轮经营者实施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清理整顿出租车公司,建立以服务质量信用评价为首要依据的经营者退出机制。

合肥晚报合肥城市网记者黎静邱青青

标题:【要闻】合肥出租车经营权无偿采用 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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