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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正式通过,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与20多年前制定的旧规定相比,新规定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构成部分方面进行了相关调整。 例如,各地市标准由省人社部门统一制定,劳动者获得的年终奖等一次不奖励,膳食交通补助等不属于最低工资构成部分,最低工资标准每2~3年至少调整一次。

产假属提供正常劳动

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省政府规定的,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最低报酬标准。 新规定中,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年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探亲假、婚假等假期内休假,以及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均被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各地的标准由省级部门统一制定

的规定中行署、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省定标准的10%以上的幅度制定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条款,新规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统计、物价等部门及省总工会、公司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在测算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全省各市、县的最低工资标准草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全省各市、县最低工资标准草案发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 必要时,听取用人单位和工人代表的意见。 最低工资标准每2~3年至少调整一次。

增大使用者赔偿金的支付

根据新规定,用人单位赔偿支付价格增大,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 逾期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算赔偿金:逾期10日以内的,赔偿金额为支付金额的50%; 逾期10日以上不满20日的,赔偿金额为支付金额的70%; 期限超过20天的情况下,赔偿金额为支付金额的100%。 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差额,拒不支付赔偿金的,按每位职工罚款2000元的标准给予行政处罚。 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动合同期内被派遣的劳动者无工作期,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链接合肥最低月薪全省

根据去年11月的最新调整,安徽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4个等级。 非全日制用工时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元、14元、13元、12元4个等级。 的要求,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一级1520元/月、16元/小时。

提醒注意

这些项目不计入工资中

延长工作人员的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伙食、交通、通信、培训、住房补贴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一次也不重复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标题:【要闻】新版《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明年施行 最低工资不包括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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