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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合肥市民生工程管理办法》出台。 随着民生工程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民生工程的推进方法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为此,合肥市修订了该《办法》。 今后,合肥市将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全市民生工程分为工程建设类项目和资金补助类项目。 今后,前者应确保当年完成的项目在11月30日前完成,跨年建设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后者实行动态管制,直接补贴人的项目,按照规定的方法提前支付发放给受益人的账户的项目,实行会计核算。
合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将全力以赴,量体裁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控制常规支出,研究制定全市民生工程筹资办法。
根据要求,民生工程资金筹措由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测算民生投入,按规章纳入预算安排,不留硬缺口,确保市县补助资金在同年6月30日前充分落实。 合肥市还将扩大民生项目筹资范围,优化筹资渠道,创新资金支付方式,从多方面吸引社会资本,形成政府主导、多方投资的多元筹资机制。
新《办法》确定民生工程资金实行专项支出金专用。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在同级预算批准后30天、60天内分别发放常规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在30天内发放上级补助资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挪用项目资金。
今后,合肥市将加大对民生工程的绩效考核力度,推进民生项目绩效新闻公开,并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考核体系。 然后,探索将业绩评价结果与项目变动、资金分配等政策调整相联系。 另外,及时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视察检查、调查访问等活动,推动实施水平的提高。
(记者方佳伟)
标题:【要闻】合肥市修订民生工程管理办法 越来越多社会资本将助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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