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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报合肥城市网记者李京鹏
包括城管在内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通过考试不得以利益诱导、诈骗、胁迫、暴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执法机构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相关培训和测试… … 记者14日从省政府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考试上岗基础执法杜绝临时工
省政府法制事务副主任张敏表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通过考试。
据介绍,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编辑必须正式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领取行政执法证。 考试包括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据悉,今后安徽省行政执法证将资格证和执法证两证合一,比较有效期为5年。 行政执法人员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通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测试,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业法律知识等相关培训和测试。
关于基层执法临时工的现象,张敏认为,从目前安徽的情况来看,确实有些基层有公安、交通、城管等部分行政执法机关聘用了部分辅助执法人员,在即将实施的《办法》中,辅助执法人员与行政执法人员有所区别,他们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一点辅助。 例如合肥市现在通过了关于行政执法支援者管理方法的草案。
在四个层面上完善基本的少数粗暴执法行为
不得以利益诱导、欺诈、胁迫、暴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 不得采用粗俗、歧视、侮辱、胁迫的语言,或者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其他行为。 关于有点粗暴的执法现象,张敏说,少数行政执法机关、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确实存在着粗暴执法的现象。 本次《办法》将从教育培训、监督考核、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4个方面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管理。
第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出了确定的要求。 包括法律知识、执法技能、执法职业道德等,培训的目的是加强执法人员的严格、规范、公正、严格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张敏说。
第二,建立监督审查机制。 张敏认为,《办法》第二十五条强调对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进行自我检查的考核和年度考核,而且考核的结果将成为执法人员调整、交流、奖励、惩戒等重要依据。
第三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张敏表示,《办法》第二十六条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向行政执法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政府法制进行投诉举报的权利,这些机关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和解决。
第四是健全的责任追究。 张敏表示,《办法》第27、28条分别确定了暂停行政执法证件和注销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第30条还重申了纪律处分和刑事责任。
标题:【要闻】行政执法严禁暴力胁迫 “任性”执法或被吊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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