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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省推军优属条例(修正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该条例全面规定烈士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受到优待。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应当免除教育费。 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省属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高等学校专升本、专科的,在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降低分数投资的公立学校学习的,免征学费、杂费,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补助政策 另外,新修订条例确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激励高素质兵源入伍。 为鼓励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条例规定公民被招募入伍的,当地政府欢送慰问,发优待卡,向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 年,我省义务兵家庭平均优待金标准为9710元/年。
标题:【要闻】安徽烈士子女上公办园免缴保教费 中考将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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