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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报道,省物价局在《省十二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188号代表关于建议答复的信》中表示,我省将全面放开新修订的《安徽省价格目录》中设立业主大会的住房物业服务收款,目前我省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已落实政府指导价 进一步修改现行的《安徽省房地产服务收款管理办法》。

省十二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188号代表的建议是省人大代表凌宁提出的,她对进一步促进我省物业管理领域快速发展的几点意见提出了建议。 针对凌宁的建议,省物价局专门答复说,省物价局近年来对房地产服务收款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

在新修订的《安徽省价格目录》中,我省已经全面开放了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物业服务收款额,目前我省除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各类物业服务已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钱,由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物业服务领域的平均价格、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予以明确,并向各地提供当地物业公共服务的平均价格、 要求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和居民费用指数的变动等情况,每两年判断一次前期房地产服务水平的基准价格和变动幅度,并及时调整。

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新修订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现行《安徽省物业服务收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规范物业收款行为,并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物业服务需求

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合肥也将适时启动房地产收款改革试点,调整和整理房地产服务收款标准。 合肥市物价局今年的业务重点之一是研究制定合肥市新的物业服务收款管理方法。 修改后,符合部分条件的小区的事业费、停车费可以与房地产商量决定。

晨报记者余佞顺

标题:【要闻】已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收钱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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