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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9日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小城镇风貌设计指南(试行)》将正式施行。 根据要求,我省小城镇严禁建设大、洋、怪建筑。 商业建筑层数不在3层以上,沿街店铺的宽度尽量在8米以下。 居住建筑尽量选择低层或多层板式建筑,建筑高度通常不得超过20米。
我省的小城镇分为五个领域
根据《指针》,我省小城镇按省域城镇体系规划领域划分,可分为皖北、皖中、皖西、沿江和皖南五个领域。 山、水、林、田是小城镇风貌组成的环境资源,要充分尊重地形,严格控制城市和周边风貌区各类生态空间的开发强度,严格禁止开发生态下线区,保护小城镇生态山水结构和特色自然景观。
根据要求,小城镇要与地形有机结合,融入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表现出优美的山水结构和高低交错的天际线。 严禁挖山填海,破坏水系,破坏生态环境。 在从小城镇以前传下来的风貌结构保护中,严禁盲目拉直道路,不要采取大规模拆除或简单粗暴推倒重建原有居民整体的开发模式。
居住建筑不得超过20米高
在小城镇建筑中,新建筑应该重视本土以前传下来的建筑技术和形式,应用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创新设计。
根据要求,公共建筑的体质量要与整个镇区的肌理统一,严禁建设大、洋、怪的建筑。 商业建筑必须考虑商业状态和客户的费用习性,层数不得超过三层。 沿街店低高、小面宽好,面宽8米以下好,尽量丰富商业状态,保持街区商业活力。 居住建筑尽量选择低层或多层板式建筑,建筑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0米。 单体建筑的面宽不得超过40米。 请勿建设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高层或大体量的建筑。
/ S2/]严格管理草坪广场[/s2/]
《指针》要求,小城镇的道路必须使用尽可能紧密的网络、狭窄的截面。 应以开放街坊居住区为主,延续城镇居民原有的邻里关系。 用道路绿化、街道家具、花卉盆景、休闲座椅等要素营造富有生活气息的街道空间。
提倡建设节约型绿地,规划建设尺度适宜的公园广场(小城镇公园广场不得超过2公顷,街头绿地不得超过0.5公顷),严格控制大草坪、大广场、水景喷泉、单层种植等情况。
标题:【要闻】安徽出台小城镇风貌设计导则 严禁“大、洋、怪”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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