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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日报记者昨天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日前发布了《关于严格采用救灾资金物资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救灾资金物资发挥最大社会效益,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据悉,我省在灾害中损毁房屋时,将逐一核查,明确恢复重建对象,登记册子。 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业住房保险等政策整合,落实危房改造配套标准,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住房户平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平均0.6万元。 其他贫困家庭重建平均1万元,修缮加固家庭平均0.4万元。
除紧急情况外,我省要求各地严格遵循民主评议、注册造册、张榜发布、公开发行的工作人员规程,按《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明确救助对象,切实公开补助资金物资金额和补助对象,群众满意 必须多次发给家里,本人领取,手续齐全,账目清晰、准确,账面资金物资一致。 救灾资金物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和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必须采取救助的形式,将救援资金纳入涉农资金“一卡通”发行。 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援物资,并交到灾民手中。
据悉,我省将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救援资金物资管理的采用情况。 对擅自变更救灾资金物资用途或者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认真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叶翔记者华新红)
标题:“严格管理救灾物资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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