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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日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上涨。 此次待遇调整的人员范围为,截至年12月31日,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并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合格的劳动者残疾职工。

此次调整中,根据护理等级每个人每月增加:完全生活护理218.67元,大部分生活护理174.94元,部分生活护理131.20元。 未参加调解的残疾人员工由公司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据悉,此次工伤职工生活照顾费的调整将从今年7月开始计算。

(记者许超众)

标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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