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预计今后合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将不限于个人45万元、夫妻双方55万元。

根据公示方案,今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和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系统分析、预测、评估,并根据预设警示值,采取应对措施管理相关环节。 明确警戒标准的第一个指标是个人贷款率、资金净流量、收益率和收益承载量等,通过对上述指标的分解评价,明确三级警报水平,即一级警报、二级警报、三级警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向社会公布贷款率,贷款率连续第二个月达到一定区间时,从第三个月开始向社会公布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整系数,并于公布后一个月开始执行。 报警等级和相应的控制措施,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根据三级预警的不同措施,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在0.8-1.2区间波动,按目前个人公积金最高可贷款45万元计算,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也在36万元-54万元区间波动。

这里,在等级1的警告状态下,为70%≤ 贷款率

在二次警报状态下,为85%≤ 贷款率

在3级警告状态下,信用率≥ 95%的情况下,暂停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贷款录用政策的家庭在当地申请住房贷款。 实行启动公有企业贴息贷款轮候制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整系数为0.8。 贷款率低于60%,资金沉淀,严重过剩,增值收益低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放宽贷款的录用政策。 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整系数为1.2。

标题:【要闻】合肥住房公积金计划实施三级预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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