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4日,合肥市肥西县发生枪击事件,女赵某在自家美容店被前男友枪击身亡。 今天上午,合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雍某飞一人数罪。

在法庭上,检方宣读了起诉书,宣读了被告人雍某飞与被害人赵某原系男女的朋友关系。 年3月左右,赵某提出分手,雍某飞不同意。 双方发生矛盾,雍某飞产生了报复胁迫赵某的想法。 年6月4日13时左右,雍某飞带着购买的手枪、自制的土炸弹,运着30厘米的水果刀和赵某的笔记本电脑,开车来到肥西县上派镇赵某经营的美容店。 当时有两个客人在店内。 雍某飞与赵某见面发生口角,雍某飞用手枪朝某开了几枪当场死亡,雍某飞没有自杀。 为了不惊动人,雍把土炸弹从挎包里取出放在店内,恐吓店内的2名目击者,蹲在指定位置,把2部手机放在店内吧。 然后拿着手枪和剩余弹去合肥市公安局荷叶地派出所投票。

经鉴定,被害人赵某系被他人采用枪击导致脑损伤和胸腔脏器损伤死亡。

检方还威胁赵某进行报复,称年5月,被告雍某飞通过q联系山东济宁市枪支卖家王某庆,2人谈价格后,雍某飞驾车前往鱼台县,以23000元的价格购买1支手枪、10枚子弹 雍某飞返回合肥后,于5月15日再次联系王某庆,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20枚子弹,王某庆快递发往雍某飞。 人雍某飞没上保险,准备了烟花、爆竹、电线、电池、电子表、pvc塑料管等材料,做了土炸弹。

不仅如此,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雍某飞在与赵某恋爱期间,为了讨好赵某,雍某飞在路边打了证言广告,伪造了两人共同共享的不动产权证。

检方认为被告人雍某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雍非法购买枪支、弹药,非法制造爆炸装置,其行为以非法制造、贩运枪支、爆炸物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雍某飞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雍某飞系判决以前宣布一人犯了几罪,要数罪并罚。 被告王某庆非法贩卖枪支、弹药,造成一人死亡,情节严重,其行为要以非法贩运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告代理人在法庭上提出了包括索赔死亡赔偿金在内的共计124万余元。

面对指控,雍某飞和王某庆表示事实基本属实,愿意认罪。

此案正在审理中。

标题:【要闻】肥西“枪杀案”今天开庭 被告人一人犯数罪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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