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伪造身份诈骗保险、医院虚假住院的方法欺骗医疗保险基金、药店和非协商医院,将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支付… … 近年来,发生了诈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事件,诈骗诈骗的诈骗手段形式多样,维护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迫在眉睫。 3月27日,记者从安徽省医保局获悉,安徽开展打击诈骗诈骗诈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追回1.29亿元医保资金,全国率先举报诈骗诈骗保险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身份伪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调查,从去年1月至年7月,李某芬用表哥李某珍参保身份在合肥某医院住院治疗10次,医疗保险基金共支付43454.88元。 医疗保险部门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将两人作为诈骗保险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公诉。 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偶尔发生类似李某芬诈骗骗医疗保障基金的事件,记者获悉,从去年9月开始,安徽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了骗医疗保障基金的专项行动。 省医保局成立后,还组织诈骗诈骗诈骗保险专项行动回顾,广泛动员群众参与,设立举报电话受理诈骗诈骗保险线索,加强部门联动执法,落实线索集中管理和要点审计结合办法,进一步加大打击诈骗保险行为的力度 据统计,专项行动及回顾期间定点医疗机构4430家(总数48.99% ),定点药店5226家(总数42.25% )。 移交司法解决28人,收回受理各级各类举报线索294条的医疗保险资金12923万元。

全国首次建立诈骗诈骗举报奖励制度

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率先在全国建立诈骗诈骗诈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举报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诈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加大对诈骗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了维护全社会关注、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据悉,接到举报的诈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包括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投保人、医疗保障办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诈骗诈骗诈骗保险行为。

据悉,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诈骗诈骗诈骗保险行为包括虚构医药服务、医疗文件和票据造假、医疗保障基金诈骗。 向投保人提供虚假发票的,将个人应当承担的医疗费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保障范围外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向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收费服务的,只以名义住院的。 更换药品、消耗品、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情况下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诈骗行为。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诈骗诈骗诈骗保险行为包括盗窃医疗保障身份证,为投保人取现,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为投保人更换药品、消耗品、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挂牌收费服务的,为投保人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诈骗、诈骗、诈骗、诈骗行为。

涉及投保人的诈骗诈骗诈骗行为包括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本人医疗保障证明转用于他人医生,或者持他人医疗保障证明冒充医生的,非法采用医疗保障身份证,没收药品消耗品等,非法牟利的。 与投保人有关的其他诈骗、诈骗、诈骗行为。

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诈骗诈骗保险行为中,违反医疗保障范围外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诈骗诈骗诈骗行为。

对举报诈骗诈骗的诈骗保险行为,我省确定了奖励标准,《实施办法》确定,举报的诈骗诈骗保险金额在5万以上(含)的,给予诈骗诈骗保险金额不超过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确认诈骗诈骗诈骗的诈骗金额在5万以下(不包括在内),以精神奖励为主。

标题:【要闻】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最高奖励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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