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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支持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的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称为《办法》)在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记者招待会表示,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今后,符合住房以外改建租赁住房每平方米补缴200元规定的住房租赁公司,综合评定前20位有望获得重奖。

【支持范围】新改建项目应在50套以上,超过3000平方米

年7月中旬,合肥市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的前16个试点城市之一。 试验期间,可以获得高额的中央财政资金,专家将用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

《办法》规定,中央专项资金通过注入资本金、财政奖补充、贷款利息、担保费补贴等办法,建设和改建住房、充分利用存量住房、提高住房租赁备案率、培育规模化住房租赁公司、升级住房租赁平台、开展住房租赁研究和第三方

根据《办法》的要求,中央专项资金奖的补充年度到2021年为止。 集中建设和改建租赁住宅项目,住宅来源必须在50套以上,建筑面积必须在3000平方米以上。

不支持公司失信、短租、民宿等

对于不支持的范围,这次的“方法”也做了详细规定。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均不支持。 另一方面,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公司住房资源未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市监管平台)或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公司新建租赁住房项目,需自行租赁

另外,用于旅行休假等诉求的短期租赁住宅、酒店、民宿等; 产权不明确、违法违章建设、安全质量达不到的租赁住房。 大户型、高端租赁住宅项目公共租赁住宅项目本《办法》实施前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合同约定建设的租赁住宅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等与住宅租赁市场无明显关联的行业,都不在支持范围之内。

【支持标准】住宅以外的改建租赁住宅每平方米奖金为200元

关于具体的支持标准,这次有详细的规定。 其中,利用国有商品住宅建设用地新建或建设租赁住宅,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宅,分别以建筑面积800元和600元/平方米的奖项进行补充。

事业单位利用有自身库存的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宅,经组织批准,以建筑面积200元补足每平方米奖。 利用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按规定集中改建为租赁住宅,经组织批准,用改建后的建筑面积200元每平方米的奖进行补充。

贷款存款住房有望优惠50%

房屋租赁公司充分利用存量住房,向银行贷款,用于本公司存款、装修、租赁等房屋租赁相关经营活动,在合肥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上房源达到1.5万平方米,贷款金额在500元以下每平方米的上限,

另外,对符合财政贴息的商业贷款,使用依法有序经营的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可以对房屋租赁公司给予担保额的0.5%的奖励。

分散住宅超过0.3万平方米的话,通过自行购买有补偿

利用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按规定集中改建的住宅租赁公司,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0.3万平方米的,按15元每平方米的年度奖予以补充。

分散房屋租赁公司全年累计备案面积0.3万平方米以上不足3万平方米的,按30元平方米年奖予以补充。 全年累计申报面积3万以上不足10万平方米的部分,用50元人民币由每平方米的年奖弥补。 全年累计申报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部分,以60元补充每平方米年奖。

综合评定前5位各奖励100万元

考试期满,由主管部门根据累计备案面积、信用等级等情况综合评定,对前20名住房租赁公司给予不重复的奖励。 其中,1~5名各奖助金100万元,6~10名各奖助金60万元,11~15名各奖助金30万元,16~20名各奖助金10万元(不按出租房屋备案面积重复计算)。

此次《办法》还确定,对年度信用等级aaa级、a级和a级住房租赁公司分别以80万元、60万元和40万元补奖。

【管理】骗取、挪用资金,三年内不得申请

今后,合肥市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局将对中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重监测。 中央专项资金的实际落实与绩效目标有偏差的,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按期保质保量地实现。 得到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公司,应当进行专项资金专用、专项核算。

另外,申请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虚报、虚报等手段骗取、阻止、侵占、挪用中央专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解决,并且在三年内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相关记录不得记入信用档案。

合肥新闻全媒体记者方佳伟

标题:【要闻】合肥住房租赁公司评定前20名将获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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