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在线信息(记者荚妤) 5月21日下午,记者从市委推广部举办的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支撑工作拓展会获悉,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支撑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发布了最新发布的《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支持办法》和《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的通知》。 除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外,单项资助金额最高达到100万元。

根据该《办法》和《通知》,年1月~年5月31日,全国性文学艺术奖、安徽省文学艺术奖相关作品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可以申报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资助。 作品的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

其中,国家相关文学艺术奖主要包括精神文明建设五大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广播电影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等。 安徽省文学艺术奖包括省委推广部主办的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5个一工程奖、安徽群星奖、安徽省小戏小品展演、全省书画院作品联展奖、全省六一少年文艺调演、安徽戏剧奖、安徽广播电影文艺奖、鲁彦周文学奖、安徽省曲艺节等。

代表合肥市产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文艺作品可以申请支持:第一,作品由我市单位(个人)独立创作生产或者联合创作生产第二,与市外共同生产的文艺作品,由我市单位(个人)享有作品的版权、审查申报权和奖项荣誉。 第三,集中推广,宣传合肥市优秀文艺作品,不限于上述条件,可以参加申报。

据悉,获得全国性文学艺术奖的最低为3万元,最高为100万元。 获得安徽省文学艺术奖的,有奖励资金的以1:1的标准支持。 没有奖励资金的,一等奖(金奖)支持资金15000元,二等奖(银奖)支持资金10000元,三等奖(铜奖)支持资金5000元。未设立优等奖的人,给予优秀作品(参展作品) 5000元的资助。 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文艺作品,各项目按照实际资助金额的50%补助。

那么,修订后的《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支撑办法》与往年有什么不同呢? 政策又有那些变化呢? 据悉,变化主要出现在奖项设置、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经费申报与审批流程、有效期与资助资金比较用途酒吧柜6个方面。

奖项设置方面,除原有奖项外,还增加了全国美展、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全国摄影艺术展、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会、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5奖、安徽省政府社会科奖(文学类、艺术类)等6个奖项。 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改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文艺作品,增加了需要资助的文学艺术奖。

在条件方面,所支撑的作品必须由我市单位(个体)独立创作生产或联合创作生产。 与市外共同生产的文艺作品,我市单位(个人)必须拥有作品的版权、审查申报权和奖项荣誉(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复印件、合同等)。 。 而该政策兼具开放性,非合肥市属单位、地方公民和国际友人在评选年度范围内反映发布、广播或演出集中的合肥市优秀作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以参与申报。

在支援标准方面,规定了全国性文学艺术奖最低3万元,最高100万元的支援,并制定了具体细则。 安徽省文学艺术奖未设立等级奖的,规定为优秀作品(进展作品)提供5000元资金支持。 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文艺作品按原实际资助金额的30%补助,提高到50%。

在支持经费申报和审批程序方面,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支持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每次申报的具体事项,以评选活动开展当年组委会办公室印制的通知为基础,该通知可以根据本年度文艺评奖的现实情况,对本法的配套奖适当调整条款。 将音乐、舞蹈类作品初审由市文旅局调整为市文联的公告期由原有的7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

此外,今年将文件对比有效期从原2年调整为5年,以增加支撑资金的用途条款,即增加资金,鼓励主创人员、作品打磨、市场拓展和新艺术创作生产。

此次申报工作截止到6月10日,各地区汇总申报,文化和旅游局受理戏剧、曲艺、电影、电视、广播类作品。 市文联受理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民间文艺类的作品。 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界艺术家们,赶紧行动吧!

标题:【要闻】奖金达百万!合肥市文艺精品扶持资金申报从业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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