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本月正式施行。 记者昨天从有关会议获悉,有关细则基本明确,在设施建设、配备标准、源头减量、运输解决等方面有确定规定。
设施建设
在新小区建设垃圾分类设施
分类投入设施建设中,细则规定,转让开发建设地块时,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入点设施建设纳入规划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标准配套建设。
对未交付产权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细则确定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垃圾集中投放点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原规划方案中未出现建设要求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城管部门提出方案,并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严格设定。
对老小区来说,改造时应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入点设施的建设作为改造复印件,并包括建设价格。 现有小区现有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应当改造。
标准装备
300~500户设有1处投入点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建设管理标准,细则根据居住、服务半径、垃圾日照量等,综合考虑高层、多层、别墅等情况,合理设置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密集、不稀疏,一般位于楼房之间 规定了便于投入,便于回收,大致每300至500户必须设置一处。
值得一提的是,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入点建成后,小区道路和道口设置的垃圾桶逐渐取消。
源减量
严格执行管制令
细则强调,各类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必须严格执行限制国家、省和市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采用和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
市场监管、邮政部门应当限制快递领域的过度包装,鼓励寄件人采用可降解、可回收的环保包装。 鼓励通过旧的更换、网购的发送回收包装物、押金返还等方法回收再生资源。
餐饮、娱乐、酒店等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环保提示、价格优惠等措施,减少、避免或主动向顾客提供不重复使用的产品。
超市、商场、贸易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无偿或变相无偿为顾客提供塑料袋。 鼓励商品零售店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塑料袋替代品。
提货解决
厨房垃圾巴士化直运
在运输方面,今后将按照市区分级责任和垃圾分类运输的要求,由市级招标公司收集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伙食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实行公交化直运模式。 家庭厨师的垃圾、其他厨师的垃圾和其他垃圾在区级负责前端的分类收集并中转到转运站或直接运到终端解决厂进行处置。 负责从市级转运站到终端解决厂的垃圾分类运输工作。 各区将改造现有的垃圾中转站或新建大型垃圾中转站,以满足厨师垃圾运输的需要。
(记者代敏)
标题:【要闻】垃圾分类“合肥标准”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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