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月开始,《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相关细则何时出台也备受关注。 好消息是,现在基本上明确了实施细则。 在设施建设、设备配置、源减量、接收解决等方面有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
【设施建设】
分类集中点进入旧小区改造
根据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转让待开发建设地块时,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入点设施建设纳入规划条件,作为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由开发建设部门按照标准进行配套建设。
关于未交付产权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入点设施的配套建设事业,这次也有确定要求。 例如开发建设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垃圾集中投入点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原规划方案中未出现建设要求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城管部门提出方案,并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严格设定。
对老小区来说,改造时应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入点设施的建设作为改造复印件,并包括建设价格。 现有小区现有生活垃圾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必须改造,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费用纳入区级财政支出。 年,纳入2021年建设计划投入点,市财政将按一定比例对区级给予奖励补充。
【设备配置】
小区道路和走廊的垃圾箱被逐步取消了
根据居住、服务半径、垃圾日产量等,综合考虑高层、多层、别墅等情况,合理设置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要密集或稀疏,一般设置在楼房与楼房之间,考虑风向,位置合理,投入使用
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按照四分类标准,根据实际垃圾量情况设置分类投放口,根据垃圾量配置足够量的垃圾桶,满足居民分类投放需,设置有条件的消毒除臭系统,配置管理间,配置存储区域等。
根据要求,乡镇、街道运营必须至少安排3名监管人员监督工作,每个社区(电网)至少配备1名生活垃圾分类专家。 园区每300-500户配备辅导员和志愿者各2名。 值得一提的是,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入点建成后,小区道路及道口设置的垃圾箱应逐渐取消,并实行集中投入。
【源流减量】
不得无偿或变态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细则强调,各类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必须严格执行限制国家、省和市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采用和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
市场监管、邮政部门应当限制快递领域的过度包装,鼓励寄件人采用可降解、可回收的环保包装。 鼓励通过旧的更换、网购的发送回收包装物、押金返还等方法回收再生资源。
此外,餐饮、娱乐、酒店等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环保提示、价格优惠等措施,减少或避免顾客一次性不重复使用的产品,积极为顾客提供不重复使用的用品。
此外,根据细则的要求,超市、商场、贸易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也不得无偿或变相无偿向顾客提供塑料袋。 合肥市鼓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塑料购物袋替代品。
【接收解决】
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的餐厨垃圾巴士化直运
在运输方面,今后将按照市区分级责任和垃圾分类运输的要求,由市级招标公司收集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伙食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实行公交化直运模式。 家庭厨师的垃圾、其他厨师的垃圾和其他垃圾在地区一级负责前端的分类收集中转到转运站或者直接运到终端解决厂进行处置。 负责从市级转运站到终端解决厂的垃圾分类运输工作。
各区将改造现有的垃圾中转站或新建大型垃圾中转站,以满足厨师垃圾运输的需要。 其余垃圾、其他垃圾要及时清洁运输,根据产生量适当增加清洁运输频率,确保日产甲午。 及中继站末端解决场所应根据分类收集运输投诉,并同步调整开关站的时间。
在处置方面,合肥市将全力推进餐厨垃圾解决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设施建设。 各县区、开发区要落实土地责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装修和大件垃圾回收利用模式,建成符合本辖区解决诉求的装修和大件垃圾解决工厂,目标是在2022年底前满足本辖区的装修和大件垃圾解决需求。
合肥新闻全媒体记者方佳伟
标题:【要闻】分类投放集中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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