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推广 (资料图)
合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10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的相关证明,并与草案一起审议。 根据《条例(草案)》,我市将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模式进行分类投入、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计划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年,合肥市被国家列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随后发表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遴选了部分小区、党政机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年3月出台了《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1号)。 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制定《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经过前期调研、起草、专家论证会等环节,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规定,市政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条例(草案)》还确定,本市城市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迅速由改革、生态环境、供给与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根据规定,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应当按照规定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采用。
以四种模式执行生活垃圾分类
《条例(草案)》规定,实行基于可再生物、有害垃圾、厨房垃圾及其他垃圾4种模式进行分类投入、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厨房垃圾分类模式。 同时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入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入指导员制度,通过桶边监测和巡检指导监督分类投入。 另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未分类投入的,管理责任人可以拒绝接受。 参照上海等地的办法,《条例(草案)》对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的行为规定了比较严格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
从源头上减量,《条例(草案)》规定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必须严格执行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减少一次性重复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要采用一次性不重复杯子的做法。 餐饮、酒店经营服务机构不得主动提供不重复的用品。
考虑到主城区和各县(市)推进垃圾分类进程存在一定差异,《条例(草案)》规定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和与市区相邻的建设区按照条例规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其他区域庐江县
(记者黎静)
标题:【要闻】合肥或将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按照四种模式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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