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安徽省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及燃气安全进入社区宣传活动举行启动仪式。 记者从现场获悉,无为路林业厅宿舍、明光路桂馨苑、鞍山路锦织苑、水阳江路百花园等多处小区已纳入合肥新的燃气管网改造计划。

燃气客户设施每年至少检查两次

5月1日起实施《安徽省城市燃气管理条例》。 活动现场,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燃气管理处负责人魏安彬介绍说,新规根据新形势对居民用燃气的安全提出了许多条款。

例如,今后管道燃气经营公司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减压或供气的,应当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燃气客户并予以公告。 因不可抗力或供气设施维修等紧急情况,需要停止减压或供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燃气客户,并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

燃气公司不得要求燃气客户购买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提供的有偿服务其他人或者公司不得挪用燃气公司的名称和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新规还要求管道燃气经营公司每年至少检查燃气客户设施两次,过去一年一次。

顾客可以逾期不付燃气费而暂时停止供应

为了减少管理纠纷,新规确定管道燃气计量表在家庭内,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公司负责维护、更新和管理。 计量表后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维护、更新费用,由燃气客户承担。

另外,管道燃气的客户必须按时交付燃气费。 逾期不交货的,管道燃气客户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根据管道燃气公司的催告,在供应燃气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交付燃气费和违约金的,管道燃气公司可以书面通知客户5天后,暂时停止供应。 在交付客户不足的燃气费和违约金后,管道燃气公司应立即恢复燃气供应。

瓶装燃气销售等统一纳入正规配送系统

现场工作人员表示,全市部分人使用瓶装液化气,但从下月开始瓶装燃气销售等环节要统一到燃气公司配送系统中,未纳入正规配送系统的个人通风点和送气点是违法的,需要特别注意。

为了提高市民用气安全保障系数,年全市将积极推进燃气管网改造,完成小区管网维修,将无为路林业厅宿舍、安庆路博物馆、省劳动局宿舍、合肥六中、明光路桂馨苑、鞍山路锦织苑、水阳江路百花园等多处单位和小区纳入改造。

标题:【要闻】合肥一大批小区管网将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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